各部门:
根据《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暖费理入工资单位职工交纳采暖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房发[2020]9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104号之规定,并结合我校OA通知:《关于发放采暖费补贴的通知》,现将我校开展职工交纳采暖费情况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自查工作小组,主要工作是收集享受采暖费“明补”的所属职工采暖费交纳凭证,2016—2019年度任何一年均可,查原件留存同版复印件。职工本人对采暖费缴纳行为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责。
2、本次核查工作从2020年9月1日-20日由各部门进行自查,10月1日前资产管理处将联合校纪委进行抽查。
3、各部门根据缴费情况进行自查,职工应根据个人职务职级按照正高(局)级140 M2、副高(正副处)级105 M2、中(科)及以下85 M2;高级技师105M2、其他25年工龄以上85 M2、初中级工25年工龄(含)60 M2的控制标准足额缴纳采暖费。每平方米26元。
4、根据9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采暖费均理入工资的,控制标准合并计算。住房面积为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有房产的建筑面积总和。2020年起,按文件规定核查执行。之前未按照规定执行的,如实填报。
5、经核查,职工弄虚作假、未按照控制标准面积足额缴纳采暖费的,9月21日前各部门核查后形成书面报告,与支撑材料一并上报学校资产管理处房产科,根据规定,学校将取消其采暖费补助。
6、各部门按照人员隶属关系逐一核查,不得遗漏,停薪人员不在核查之列。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退休职工采暖费缴纳情况核查。
7、推行职工缴费证明事项承诺制,职工暂时不能提供证明资料的可作出书面承诺。
附:交纳采暖费承诺书
沈阳大学
2020年7月31日
交纳采暖费承诺书
本人夫妻双方采暖费理入工资控制标准为 平方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有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承诺严格按照采暖费交纳相关规定缴费,按26元/M2足额了交纳平方米的采暖费。现因:
□1.缴费收据丢失;
□2.没打印收据;
□3.已办理停供暖平方米;
□4.房屋出借,居住人负担采暖费平方米;
□5.房屋出售;
□6.其他原因:。
不能提供交费凭证,承诺补交下一年度控制面积内平方米的足额采暖费的交纳凭证。
承诺人(签字并指纹印):
年 月 日
注:请离、退休职工按照市、学校要求如实填写采暖费交纳情况,填好、签字、指纹印、拍照后微信发给所属活动室负责老师(2020年9月20前)。